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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墙售电试点都5年了 这个行业还是颗粒无收

作者:
姚金楠
来源:
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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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目前掌握的情况而言,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生物质发电参与‘隔墙售电’的案例。其实,不仅仅是生物质发电,自2017年国家开始部署‘隔墙售电’工作至今,各类电源的整体推进情况都比较缓慢。”近日,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兼生物质能产业分会秘书长张大勇表示,在行业协会层面,很希望在近两年内可以推动成熟的农林生物质发电或垃圾发电项目参与到“隔墙售电”的试点当中。

生物质发电参与“隔墙售电”能够带来怎样的发展机遇?相关工作又该如何推进?

各地积极探索“隔墙售电”

据记者了解,2017年,国家能源局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首次允许在试点范围内开展“隔墙售电”试点,全国共确立26个试点项目。直至2020年12月31日,常州市天宁区郑陆工业园5兆瓦农光互补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并网发电,才标志着国内首个“隔墙售电”试点项目正式建成投运。据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消息,这一项目所发电量就近在110千伏武澄变电所供电区域内直接进行市场化交易。

“目前看来,在‘隔墙售电’方面,江苏省是走在国家前列的。”张大勇表示,行业内都在密切关注试点项目特别是其中已并网项目的运行情况,各地也在积极摸索,以便寻找合适的模式推进下一步工作。

以黑龙江省为例,哈尔滨九州集团董事长李寅表示,目前黑龙江省并没有推行“隔墙售电”的相关政策,也不在国家试点范围内,电网和相应能源主管部门的态度并不明朗。

“但随着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推行,黑龙江也在积极探索绿电交易的各种方式,企业参与‘隔墙售电’的积极性是比较高的。”李寅介绍,2021年,黑龙江省某平价光伏电站通过省电力交易中心向沃尔沃黑龙江生产基地出售了5000万千瓦时的绿色电力,成交价格为0.422元/千瓦时。“这个价格比黑龙江电网基准电价0.374元/千瓦时还高出了0.048元/千瓦时。虽然这笔交易并不属于‘隔墙售电’范畴,但绿电的价值已经显现出来,大家都跃跃欲试,希望能打开‘隔墙售电’的市场。”

生物质发电走出生存困境的关键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生物质发电累计装机达3798万千瓦,连续3年位居世界第一;发电量16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6%。

“生物质发电在装机规模和发电量稳步增长的同时,行业电价补贴拖欠资金已超265亿元。”作为长期关注生物质能发展的专业人士,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主任袁爱平指出,农林生物质发电是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中唯一需要付现购买燃料的电源类型,面临电价补贴拖欠和燃料成本高企的双重挤压,企业生存举步维艰。“在这一背景下,企业必须尽快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走出生存困境。而在隔墙售电、热电联产、碳交易、绿证交易等多种方式中,‘隔墙售电’是农林生物质发电市场化转型、解决燃眉之急的关键所在。”

之所以称其为“关键”,袁爱平认为,“隔墙售电”可以增加发电企业的现金流收入,解决当前的生存困境,在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同时,降低对国家电价补贴的依赖。同时,行业可以通过市场竞争配置,形成良性循环。“不仅如此,‘隔墙售电’还能缩短电力输送距离、降低输配电成本、助力用户侧工商业企业降低整体用电成本。加之消费绿电可以不占用能耗指标,还能加快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在总量上减少碳排放。”

“电网”掣肘仍待打破

虽然“好处多多”,但“隔墙售电”多年来推进缓慢,袁爱平直言,主要原因在于电网侧存阻力。“虽然政策已打破‘隔墙售电’限制,但实际上全国多地试点项目迟迟无法落地,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隔墙售电’冲击了电网原有商业模式,损害了其核心利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自然会面临阻力。比如电网会限定购电侧的工商业企业用户只能在售电公司和电网中二选一,用户基于电力持续供应的风险性考虑,大多只能选择从电网购电。”

袁爱平建议,要加快“隔墙售电”政策的落地实施,解决市场化购电推进难的“卡脖子”问题,就要在推行工商业用户市场化购电的同时,在政策层面明确电网需为工商业电力用户提供双电源保障,“不应强制限定‘二选一’”。

袁爱平强调,要尽快将生物质发电纳入“隔墙售电”试点范畴,完善分布式发电试点市场化交易细则。“选择优质稳定、可调节性强、多能互补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作为试点,给予优先灵活的售电权限,支持其在有用电需求的工业园区开展隔墙售电、直供电等业务。”

涉及到“过网费”收取问题,袁爱平指出,由于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大多单体装机规模较小,且不存在间歇性、波动性等问题,供电相对稳定,在特定区域内对大网造成的冲击也相应较小。“建议在农林生物质发电转型发展的关键期适当降低过网费收取比例标准,切实推动‘隔墙售电’工作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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