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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政府新修订《可再生能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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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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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德国政府通过《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这是该法案的第6次修订,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为适应德国2030年的气候目标,新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到2030年德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将提高到65%,其中,太阳能、生物质、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将分别达到100吉瓦、8.4吉瓦、71吉瓦和20吉瓦;到2050年,实现德国境内电力供应和消费碳中和。该法案还制定了年度监察机制,政府每年监督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度,并对政策及时调整。

在政策方面,新修订的法案优化了可再生能源的资助条件,如加大对风势较弱地区的风电开发力度,允许农田、水面和停车场的光伏项目等。为推动民众参与可再生能源建设,该法案放宽了社区参与风电项目、租户自建太阳能设备的条件。同时,为协同德国的国家氢能战略,该法案为绿氢的市场化推广等做出了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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