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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详情

扬州市启动节能量交易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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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扬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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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1日,扬州市经信委、发改委联合举办了节能量及碳排放交易培训班,面向全市各地区节能审查部门,以及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等五大行业相关企业宣传解读国家、省节能量和碳交易相关政策,推进省项目节能量交易试点工作。

  江苏省于2015年建立了项目节能量交易制度,同年7月1日起在苏南五市先行试点,从2017年3月1日起,试点范围扩大到扬州、泰州、南通苏中三市。项目节能量交易是运用市场化机制推进节能工作的一种制度安排,通过供给方和需求方的市场交易实现能耗的替代和平衡。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五大高耗能行业的项目建设单位是需求方,必须通过节能量交易购买与项目新增能耗等量的节能量,以获得项目建设的准入资格。广大用能单位是供给方,其实施节能改造或淘汰落后产能产生的节能量属于资产,既可以出售以获取收益,也可以用于冲抵自身新建项目的能耗。实施项目节能量交易制度,一方面能够抬高高耗能项目建设的门槛、提高项目建设的投资成本,从而抑制高耗能项目的能耗增长;另一方面通过明确节能量的资产属性和所有权,调动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积极性。自节能量交易制度实施以来,截止2016年底累计完成交易28笔,节能量7万吨标准煤,对于利用市场机制推进节能减排、抑制高耗能行业能耗增长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此次节能量及碳排放交易培训班的举办,标志着扬州市正式启动了项目节能量交易试点工作,这就意味着以后五大高耗能行业新上项目必须通过购买节能量或依靠自身产生的节能量实行能耗等量替代,而广大用能单位通过节能技改或淘汰落后产能产生的节能量可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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