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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两会的碳达峰雄心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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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成为2021年省级两会热词,多地提出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在省级两会中,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20个省(直辖市)明确提出要研究、编制本省份的碳达峰行动方案;上海、广东、浙江、江苏、海南、青海、天津、福建等8省(直辖市)提出率先实现碳达峰目标。

2021年2月22日,因疫情影响而推迟的河北省和黑龙江省“两会”顺利闭幕。至此,31个省份的省级两会均落下帷幕。

在今年的省级两会中,碳达峰/碳中和成为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高频词,多地提出制定碳达峰的行动方案、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推动我国经济体系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2020年9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联合国大会、气候雄心峰会等会议上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并宣布了提高中国国家自主贡献的一系列新目标新举措。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的重点工作任务。

实现碳达峰,成为中央政府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的一项重点工作。

20省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

碳达峰是指我国承诺2030年前,二氧化碳的排放达到峰值之后逐步降低。

中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随着中国工业化进程的推进,二氧化碳排放量急剧上升。自2012年以来,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增速放缓,2005年至2019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了48.1%。但实现碳达峰的压力依然非常艰巨。

据不完全统计,在2021年省级两会中,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福建等20个省(直辖市)明确提出要研究、编制本省份的碳达峰行动方案。

如北京市提出要加强细颗粒物、臭氧、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突出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明确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辽宁省提出科学编制并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支持氢能规模化应用和装备发展;陕西省提出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研究,编制省级达峰行动方案;四川省提出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

部分省份以碳达峰工作为抓手,引领推动本省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生产体系转型。如江苏省提出制定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及“十四五”行动方案,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壮大绿色产业等;山西省提出把开展碳达峰作为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牵引举措,研究制定行动方案。

在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外,浙江、重庆、福建、吉林、河南、湖北7省(直辖市)提出将在2021年开展“零碳”试点示范。

如浙江省提出将开展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和“零碳”体系试点;重庆市提出建设一批零碳示范园区;福建省提出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湖北省提出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建设;吉林省提出支持白城建设碳中和示范园区。

8省提出提前实现碳达峰目标

由于不同省份资源禀赋、产业布局、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部分地区将有条件率先实现碳达峰目标。

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广东、浙江、江苏、海南、青海、天津、福建等8省(直辖市)在两会上提出要率先实现碳达峰,或推动部分城市、部分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

提前达峰的雄心是建立在本省能源结构、绿色发展水平的基础之上。

上海市在两会上提出,将确保在2025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比全国目标提前5年。“十三五”期间,上海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2%以上。目前,上海正在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将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江苏省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力争提前实现碳达峰”。“十三五”期间,江苏省累计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57275家,处置“僵尸企业”876家,钢铁、水泥等行业完成去产能任务,碳排放强度降低2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以上。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要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提前实现碳达峰。“十三五”期间,浙江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从0.45吨标煤降至0.37吨标煤,森林覆盖率上升至61.2%,成为首个通过国家生态省验收的省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浙江省提出,2021年将大力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电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机制,落实能源“双控”制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20.8%,煤电装机占比下降2个百分点。

碳市场成为重要抓手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在一个特定管辖区域内,获得碳排放额度的排放主体将其碳配额指标在碳市场进行自由买卖交易的一种市场机制。

自2005年欧盟碳市场开市至今,碳交易市场已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市场手段。根据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发布的全球碳市场进展报告,截至2020年,全球共有包括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韩国等21个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在运行。

2011年10月29日,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中国试点碳市场已成长为配额成交量规模居全球第二大的碳市场。

2021年2月1日,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全国碳市场将进入真正的配额现货交易阶段。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浙江、山东、福建等18个省(直辖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进一步推动碳交易市场建设。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作为首批碳市场试点省市,重点碳排放单位覆盖了电力、热力、水泥、石化、工业、服务业、交通运输等7个行业。自2013年正式启动以来,截至2020年12月底,配额累计成交量4143万吨,成交额17.4亿元。

为进一步规范碳市场管理工作,2020年12月24日,北京市正式发布《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电力生产业》(DB11/T1781-2020)等七项标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些标准将首先应用于支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工作,通过执行标准,实现更加高效、规范、精细化的碳市场管理,通过科学管理实现节能减排效益,促进降低投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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