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有关要求,国家节能中心李行副主任和有关处室会同相关专家组成调研组,于2019年11月19日至21日赴辽宁省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盘锦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开展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专项调研。
企业生产现场调研各企业针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介绍,调研组与各技术企业就生产建设过程中节能工作遇到的问题、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和节能对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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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详情
为了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有关要求,国家节能中心李行副主任和有关处室会同相关专家组成调研组,于2019年11月19日至21日赴辽宁省大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盘锦瑞德化工有限公司开展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专项调研。
企业生产现场调研各企业针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介绍,调研组与各技术企业就生产建设过程中节能工作遇到的问题、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和节能对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等进行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