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信节能〔2019〕151号
各设区市、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节能技术研发和先进成熟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节能挖潜改造,促进节能产业发展,我厅决定委托江苏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并逐步建立江苏省鼓励推广的节能技术产品数据库和用能单位节能服务需求信息数据库,为用能单位与科研院所、节能服务公司等开展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合作搭建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条件
(一)节能技术及产品征集
面向节能服务公司、科研院所、高校、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和用能单位等,征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节能减排市场需求,能效水平先进、节能经济性好、社会效益显著的技术和产品(装备)。重点包括可在省内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广泛推广应用的节能技术、产品(装备),如能量系统优化、电机及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高效回收利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能源信息化管控、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提升等技术,节能型变压器、电机、锅炉、风机、水泵、空压机等高效节能终端用能设备和应用于用能工艺、工序、终端用能设备的节能技术产品。相关技术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无知识产权纠纷。
2. 有应用案例且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目前省内同行业(领域)普及率低。
3. 公司近三年经营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节能技术开发和服务需求征集
面向省内用能单位针对自身用能环节提出的,需外部协助开发、应用的节能技术、产品(装备)等项目。申报的用能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申报公司应在省内注册,正常经营两年以上。
2. 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材料
(一) 节能技术及产品。填报附件2《江苏省节能技术产品申报表》和《节能技术产品申请报告》(大纲附后)与附件1《真实性承诺函》一并装订后报送。
(二)节能技术开发和服务需求。附件3《江苏省节能技术产品需求登记表》,并提供详细的说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征集时间
(一)节能技术及产品由技术产品拥有方直接申报,节能技术开发和服务需求由用能单位(需求方)直接申报。
(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申报。定期组织评选,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及产品、节能技术开发和服务需求信息通过江苏节能网发布。
我厅还将适时组织优秀节能技术产品评选,发布江苏省重点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并优先推荐至国家有关节能技术产品目录,结合节能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适时组织开展节能供需对接活动,促进节能技术产品推广。
四、其它要求
请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宣传,重点围绕发掘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的典型案例、节能降耗的共性需求,动员、指导本辖区内相关企业(单位)积极申报。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附件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江苏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纸质版材料可寄送至江苏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附件表格可至江苏节能网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jsjnw.org/)
联系方式: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郑青贺 025-82288231
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施健健 025-84864918
电子邮箱:ncpcsjj@163.com
收件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苜蓿园大街52号 江苏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施健健(收)
附件:1.真实性承诺函
2. 江苏省节能技术产品申报表
3. 江苏省节能技术产品需求登记表
4. 节能技术产品申请报告(大纲)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