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本中心的公正性,特声明如下:
一、本中心的运行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规程,并遵守工作程序。
二、中心不参与任何对检验检测的结果和数据的判断产生不良影响的商业或技术活动,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数据、结果的正确可靠!
三、中心不从事与检验检测利益相竞争的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的活动,保证诚实守信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四、中心全部检验检测工作以客观事实和数据为依据,检验检测结果不受任何行政、财政以及其它方面干扰和影响,保持其独立性。
五、中心全体员工不得参加任何影响独立判断和检验检测公正性的活动。
六、中心严格保守委托人提供并声明的商业秘密和技术机密,与检验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接触有关检验检测样品和检验检测记录。
七、为所有的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的报告和满意的服务,所有业务保证同样的工作质量。
八、当检验检测工作与中心其它业务有利益冲突时,将主动回避。
以上声明,请各有关方面给予支持和监督。
江苏省、南京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主任 :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