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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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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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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信厅科[2016]152号文的要求,由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单位负责《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2016-1393T-YB)》行业标准的制定。在起草小组和行业内专家的共同努力下,现已提出该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中国是制造大国,制造业及其产品的能耗约占全国能耗的2/3,而钢铁行业能源消耗约占全国能源消耗的11.3%,占工业能源消耗的20.7%,是名副其实的能耗大户。受资源环境的影响,绿色制造成为解决国家资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也是钢铁行业实现绿色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钢铁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选择。

  工厂是绿色制造的主体。《中国制造2025》将“全面推动绿色制造”作为九大战略重点和任务之一,明确提出要“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对绿色工厂进行评价,有助于在钢铁行业内树立标杆,引导和规范工厂实施绿色制造。目前,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已经正式发布。由于各行业差距大,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在评价通则下设重点行业评价导则,钢铁行业作为第一批行业评价导则率先立项。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科〔2016〕152号文要求,由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钢铁企业绿色制造工厂评价导则》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编号为2016-1393T-YB。

  原立项时,GB/T 36132-2018尚未发布,2018年5月14日GB/T36132-2018发布稿中对各行业绿色工厂名称进行了统一规定,统一为××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后经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对该项标准名称进行了统一讨论,一致同意按照通则要求,建议将标准名称统一为《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2016年上半年,应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要求,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起草了《钢铁企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2016年5月底,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组织专家论证会议,对项目建议书进行了专家质询,同意报送该标准的项目建议书。

  2016年10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工信厅科〔2016〕152号文下达了2016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定计划,《钢铁企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2016-1393T-YB)作为重点标准项目成功立项。

  2016年底-2017年5月,完成了标准起草小组的征集和组建工作,召开了标准起草小组内部启动会议,编制了《<钢铁企业绿色制造工厂评价导则>标准编制工作方案》,对标准的工作进度、任务分工、调研计划等进行了安排。

  项目组首先查阅了相关文献资料,调研了解到,目前国际上尚未有国家发布绿色工厂评价相关标准。国内绿色工厂相关标准中,标准立项时尚未有任何绿色工厂标准发布,但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已经立项,部分行业标准如《电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合成氨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已经立项》。2018年5月14日,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正式发布,为国内外首个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国家级标准。截止本征求意见稿发布时,尚未有其他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正式发布。本标准编制团队,也参与到绿色工厂评价通则的编制工作,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编制工作保持和国标通则的一致性,GB/T36132-2018是本标准编制的最重要依据。

  随后,起草小组开展了第一批次绿色工厂的调研工作,工作组分别奔赴安徽马钢、广西柳钢、山钢集团莱芜分公司、邢台钢铁、敬业钢铁、邢台德龙钢铁、河钢集团唐钢分公司、河北新金钢铁等十余家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收集了标准编制所需的资料,并按照标准的评价要求对企业进行了初步评价。

  2017年6月,标准工作组在北京召开了标准草案的第一次研讨会,对标准的框架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讨论,随后标准工作组进行了修改完善。标准研讨会上专家所提意见主要集中于三条:一是需要按照最后发布的通则要求,并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具有钢铁企业特点的绿色工厂主要评价要求;二是由于钢铁企业生产流程特殊性、产品多样性和工艺复杂性等因素,评价导则应当聚焦于钢铁企业绿色工厂评价的特性要求,可以不包含具体评价指标值;待评价导则编制完成后,可再继续编制钢铁企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应包含所有相关指标的具体评价值;三是标准内容要经过多家钢铁企业调研,反复听取企业和各方面专家的意见。

  2017年7月-12月,标准工作组根据专家研讨会的意见,首先对标准条款再次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之后再次奔赴钢铁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分别奔赴了河钢集团邯钢分公司、河钢集团石钢分公司、西宁特钢、新余钢铁、方大钢铁、广西盛隆钢铁、安阳钢铁、中天钢铁等十余家钢铁企业,对本标准草案中所提的指标体系及评价要求进行了验证和修改完善。

  2017年12月~2018年5月,标准工作组再次在北京召开了标准研讨会,对标准的主要条文再次进行了讨论,使之更加符合钢铁行业特点。工作组在实地调研、讨论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并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本次标准研讨会上专家所提意见主要集中于两条:一是评价导则重点应聚焦于所评价的内容和具有行业特点的评价特性要求;二是要进一步细化评价的方法,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三是评价分值需要分到具体评价要求中等。标准编写工作组根据专家的意见,组织编写成员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2018年5月,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发布。工信部随后组织了各行业标准研讨会,要求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进行衔接,并加快编制进度。2018年6-7月,本标准根据评价通则进行了进一步衔接、修改和完善,形成提交专家研讨会的征求意见稿。

  2018年7月,标准工作组组织了《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钢铁研究总院、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院、河钢集团邯钢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特殊钢有限公司、邢台德龙钢铁有限公司、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等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大学、标准化院以及典型钢铁企业的代表。与会领导和专家达成一致,基本同意本标准的结构、文本条款、评价内容等;专家一致认为:一是在评价导则阶段应主要侧重于提出评价要求,由于行业很大且不同类型企业很多,具体评价要求中不应给出具体分值要求和评分标准,应删除附录A中评价要求中每项具体分值;二是应进一步明确必选指标和可选指标;三是应将具体绩效评价指标和行业结合,提出符合行业特色的评价指标要求。编制工作组根据专家意见,再次进行了认真修改,形成本次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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