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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详情

泰州市政府“零投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五万盏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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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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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通过“泰州市道路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一至八期项目”,运用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模式,采用高效节能LED路灯对原有老旧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提升了城区道路亮化效果,降低电力消耗和运维成本,并有效提升了城市形象。

  泰州市地处江苏省中部、长江北岸,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在2012年以前,泰州市的路灯光源多为高压钠灯,照明效果不能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的要求。市区很多路段的路灯建成时间很长,有的长达10多年,灯杆、灯具腐蚀老化影响到光源照度,尤其部分交叉路口,形成较大的暗斑。既不符合国家倡导的节能减排要求,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针对泰州市路灯运行现状,实现城区由传统照明向“绿色照明”的升级成为泰州市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2013年11月,泰州市政府组织了现场办公会,会议决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用4年的时间将市区道路照明灯具全部换成节能环保LED灯,将泰州市打造成全国绿色照明应用示范城市。江苏华照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与用能单位泰州市路灯管理处签订协议合同能源管理改造协议,对泰州市区道路照明进行节能改造。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合同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的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从而大大减轻节能改造项目对市财政的经济压力。

  江苏华照公司根据不同的道路环境,为每一条道路都制定了合理的配光方式,并根据照明场所的不同选择合理的灯具色温:商业及住宅区采用3000-4000k色温,给人温馨的感觉;主干道、快速路采用5000-6000k色温,尽可能提升照度。严格贯彻8小时故障响应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为泰州城区路灯项目配备了10人的维护小组,自接到报修通知后8小时内完成维修,极大提高路灯日常维修的工作效率,确保亮灯率达99.9%以上。

  泰州市城区道路绿色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从第一期至第八期,共改造包括主次干道的303条道路和135个住宅小区,替换原老旧路灯(高压钠灯)54987 盏。

  项目综合节能率达到54%以上,8年合同期内的节电量达到1.9亿kWh,共将节约电费1.8亿元,节约标准煤7.5万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泰州市城区道路绿色照明工程极大地提升了泰州市城市品位和形象。如今的泰州市夜晚明亮了,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切实为广大居民夜间出行提供了方便。此外,泰州市委、市政府明确将环境竞争力作为泰州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提出用生态“底色”描绘泰州转型发展“绿色”,而本项目的实施,对于泰州市打造历史名城、生态名城都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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