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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能评”走向“能碳双评”!9月1日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正式施行!请关注这些新变化!
发布时间:
2025-09-01 14:42
来源:
节能与降碳
访问量:
发布时间:
2025-09-01 14:42
来源:
节能与降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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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公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同时废止。(31号令与2号令内容对比附后)。《办法》指出,建立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重点领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电力折算取高值)或年煤炭消费量达到5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实施节能审查;地方节能审查机关应结合本地实际,对于碳排放量较大且可能对本地区碳达峰形势、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完成等产生不利影响的项目同步开展碳排放评价。
2024年8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发布,开始广泛征集意见;从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变化,已经可以初步感受到国家加快能碳双控转型的力度。
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其中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
如今,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新文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 ,自 2025年9月1日 起施行;从新文件标题就能明确感受到节能审查制度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节能与降碳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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